沪教委托幼〔2022〕1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
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打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和普惠、安全、多元的托育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善育”的美好期盼,服务国家、上海发展战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上海坚持和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满足社会对公平、科学、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落实“幼有所育”的决策部署,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取得了新成效、积累了新经验,为推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公益普惠,学前教育事业态势持续向好
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全国领先。2020年,全市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7%,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超过70%,各项关键指标处于全国保持领先水平。
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更加规范。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学前教育园舍资源,坚持按照《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G/TJ08-45-2005)和《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等相关规定配置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2016-2020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76所,新增建筑面积101.35万平方米,园舍建设计划到位。
(二)坚持内涵发展,学前教育质量持续优化发展
保教队伍规模扩大,专业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4.4万名,比2015年增加了7000余名,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得到大力充实。保教人员100%接受在职培训,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超过95%。“卓越教师培育摇篮工程”和“名师培育计划”为学前教育高端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十三五”期间,上海学前教育评选出正高级教师23名、特级园长13名、特级教师11名,荣获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教师教学评选活动一等奖21名。
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办园质量较大幅度提高。采取项目研究和日常专业实践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幼儿园课程领导力项目,提升园长的保教活动管理能力和教师保教活动实施能力,园长的课程意识明显加强,广泛开展的游戏互动、个别化学习活动体现了注重幼儿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幼儿发展需求,支持不同幼儿经验建构。通过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幼儿园办园等级评估、幼儿园办园绩效年度考核、幼儿健康水平监测等多种评价手段,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专注于保教质量的提升。到2020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幼儿园占比85%,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占比39%。全市幼儿园积极争办“家门口的好幼儿园”,幼儿园办园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学前教育教学研究取得丰硕成果,获得第二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三)坚持需求导向,学前教育资源得到较好保障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比例逐年上升。优化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财政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财政投入的比例由2015年的10%上升到2020年的12%。
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不断提升。研制《上海市幼儿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试行)》,加大对托幼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导。建设并完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与“一网通办”实现对接。到2020年底,全市共有2所幼儿园入选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园),近千家幼儿园实现基于“园园通”的园所信息公开和家园合作共育。
(四)坚持先行先试,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突破
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形成市、区两级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区两级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动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事业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
当好新时代0-3岁托育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先行者。“十三五”期间,上海出台托育服务工作“1+2文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建立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以政策法规为引领,统筹安排托育服务工作,开全国托育服务管理工作的先河。2017年-2020年持续推进“新增普惠性托育点”市政府实事项目,市级实事项目共新建154个普惠性托育点。2018年-2020年新增近300家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开设托班的园所总量达到571所。
(五)坚持多措并举,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迈上新台阶
完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科学育儿指导公益活动扩量提质。成立“上海市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各区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6个区900多个科学育儿指导站覆盖所有街镇,市、区两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日臻完善,进一步推动本市科学育儿指导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全面推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通过“互联网+”科学育儿指导模式,构建家长技能学习框架。深入开展“医教结合的家庭教养指导和预防性干预”试点。“十三五”期间通过“育之有道”网络平台向30多万家庭注册用户提供个性化科学育儿指导。市、区共建科学育儿指导公益活动,每年6次以上公益免费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普遍惠及广大常住人口适龄婴幼儿家庭。
表1:“十三五”时期上海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指标名称 | 2015年值 | 2017年值 | 2020年值 |
独立幼儿园(所) | 1510 | 1591 | 1678 |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 53.59 | 57.27 | 57.15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6.0 | 96.1 | 99 |
教职工数(万人) | 5.61 | 6.66 | 8.08 |
专任教师数(万人) | 3.66 | 4.01 | 4.40 |
占地面积(万M2) | 856.23 | 904.27 | 1009.30 |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财政投入比(%) | 10 | 11 | 12 |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是上海迈向“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开局起步期,也是上海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综合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攻坚期,更是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托育服务优化结构的关键期。
(一)“人民城市”的理念要求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民生需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时的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有力彰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人民属性,更是赋予新时代上海建设“人民城市”的崭新内涵。要践行这一理念,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必须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深入实施“学龄前儿童善育工程”,把民心工程做得更加细致、更有温情、更广覆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人口发展的变化趋势要求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结构
“十三五”期间,上海出生人口下降,但常住人口中的新出生人口规模已形成一个历史高位,因此“十四五”期间新入园和在园人数将保持较大规模。随着《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三孩”政策的落地可能带来“十四五”期间的适龄儿童人口变化。上海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应适应人口政策和趋势,并具备一定的预测性和前瞻性。完善幼儿园公建配套建设机制,合理确定公民办幼儿园比例,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同时,着力解决资源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宽松的时期和地区,积极推进幼儿园开设托班。
(三)“幼有善育”的高标准要求深化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高质量教育的期待更加迫切,促进“幼有善育”的重要性在新发展阶段更为凸显。上海学前教育要进一步深化内涵建设,确立“幼儿发展优先”理念,以幼儿为主体聚力幼儿的整体发展、主动发展、差异发展,为其成为终身学习者奠定基础,从而实现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善育”的美好期盼。
(四)教育开放融合发展新局面要求加强合作共享
在上海教育强化开放能级提升、引领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发展的背景下,上海学前教育应积极探索幼儿园协同发展模式,并通过多种方式推动长三角地区在学前教育管理、教科研、队伍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共享,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要求加快技术赋能
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加速向各领域全面渗入,迫切要求教育领域进行深刻变革。上海学前教育必须尽快完善学前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结合上海学前教育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级管理,加快构建与学前教育数字化转型相适应的安全生态环境,引领推动教育综合改革,打造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
(六)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发展要求地方立法保障
上海要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事业从“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提升,加快发展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一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也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强大支撑。
三、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把握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正确发展方向,切实推进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改革与发展。遵循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体制机制,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善育”的美好期盼,努力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思路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市级统筹、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管理体制,落实区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并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体系,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不断完善托班为主体、普惠为主导的托育服务体系,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破解制约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办园,满足社会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多元需求。
坚持儿童为本。紧扣新时代育人要求,坚持“五育并举”,顺应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阶段特点,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呵护幼儿的兴趣、好奇心和探索欲望,丰富幼儿成长经历,促进每一名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坚持立法保障。创新推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地方立法工作,明确各类主体的法律地位,有力巩固和提升家庭生育养育意愿和能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总体目标
在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基础上,建立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体系,完善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优化高效优质的保教质量体系,健全多元包容的协同共育体系。提升学前教育保教队伍整体素养和专业水平,积极推进幼小双向科学衔接。加速推进学前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制度、技术、数据赋能学前教育发展。完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和服务更加优质。
(四)具体目标
1.普及普惠
完善幼儿园公建配套建设机制,确保适龄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权利,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保持在70%以上。
2.提高质量
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全市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及公办一级幼儿园占公办幼儿园总数比例超过70%。深化幼小双向科学衔接,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覆盖率100%。
3.扩大托育
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点覆盖率100%,开设托班的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50%,普惠性托育资源总量超过60%,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力争达到4.5。
4.专业发展
力争每所公办幼儿园有1位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公办幼儿园中级和高级教师比例达35%,幼儿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不低于90%。每年组织4000人以上育婴师、保育师资格鉴定,组织4000人以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后培训。
5.科学育儿
结合幼小衔接实施教养医融合的科学育儿服务对象拓展到0-8岁儿童,线上资源推送与线下指导服务相结合,实现有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家庭科学育儿服务覆盖率100%。
6.技术赋能
建设“幼儿入园招生全程网办”“幼儿来离园智能管理”“智能保教助手”“幼儿健康常态监测”“幼儿在园户外活动监测”“托育服务随心查”“科学育儿指导随身享”等一系列学前教育数字化转型场景,推动制度、技术、数据赋能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管理“园园通”场景覆盖率100%。
表2: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
指 标 | 2025年 | |
普及普惠 | 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9%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 | ≧90% ≧70% | |
提高质量 | 公办优质幼儿园占公办幼儿园总量 | >70% |
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覆盖率 | 100% | |
扩大托育 | 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点覆盖率 | 100% |
开设托班的园所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 | >50% | |
普惠性托育资源占比 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 | >60% 4.5 | |
专业发展 | 幼儿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 | ≧90% |
公办幼儿园中级和高级教师比例 | 35% | |
科学育儿 | 有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科学育儿服务覆盖率 | 100% |
技术赋能 | 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管理“园园通”场景覆盖率 | 100% |
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规划框架下,统筹考虑产业调整、城镇化进程和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强化落实规划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主体责任,完善幼儿园公建配套建设机制和公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优化幼儿园设点布局,解决资源供给的结构性矛盾,推动区域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落实并完善幼儿园建设标准,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坚持公益普惠的多样化资源供给。持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创新办园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学前教育服务。统筹解决托幼供给总量,确保适龄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权利。
提高幼儿园设施设备配置水平。建立健全幼儿园装备标准和监管机制,完善幼儿园装备配置工作监管机制。积极落实《上海市幼儿园装备指南(试行)》和《上海市幼儿园专用活动室建设要求》,规范幼儿园设施设备和玩教具的配备,保障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
(二)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满足家庭多元需求
增加普惠优质的托育资源供给。增设幼儿园托班,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原则上都应开设托班,尚未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托班,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集体办托儿所扩大办所规模。鼓励各区政府、街镇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多元主体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
拓展托育服务类型,提供多元服务。探索构建“机构托育、社区托育、家庭带养”三位一体的托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综合资源,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以街镇为规划单位,配置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宝宝屋”,提供临时托、计时托等多元托育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一批连锁化、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
促进托育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明确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备的监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业务数据及质量评估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和公示。市、区、街镇和教育、卫生、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做好托育服务市场管理与服务工作,鼓励社会协同治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机制,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着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内涵建设,持续提升保教质量
强化幼儿为本,开展“幼儿发展优先”行动研究。倡导与践行“幼儿发展优先”理念,突出幼儿可持续发展优先、幼儿发展规律优先、幼儿发展需求优先,对儿童观、课程观、质量观、发展观等进行理念与价值重塑。研制《上海学前教育幼儿发展优先行动指南》,构建“幼儿发展优先”的行动抓手与实践支撑,打造一批引领性幼儿园、教师的共享资源。深入推进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大指南”落地。
支持幼儿发展,丰富幼儿园保教活动资源。创建城市、社区适宜不同年龄段幼儿安全游戏和活动的场域,促进幼儿广泛接触和体验世界。完善《上海市托幼园所教育活动资料选用目录》与《上海市托幼园所图书配置推荐目录》,进一步丰富幼儿园保教活动资源,包括教育活动资料、图书绘本选用、自主学习器材设备配置等,明确市、区、园所保教活动资源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园所保教活动资源的建设指导工作,支持幼儿主动学习。优化幼儿园教育活动资源信息技术平台,为教师提供教养医结合的跨学科参考资料。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园长、教师的课程领导力。实施第三轮上海市幼儿园课程领导力项目,推广前两轮课程领导力项目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对课程的领导力,加强教师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深度理解,提升教师课程意识与课程实施能力。加强早期教养研究,深入研究0-3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教师与婴幼儿建立安全、温暖、有信任感的师幼关系,基于观察创设环境和材料,为婴幼儿提供充分的自助机会以及与自然亲密接触的机会。出台《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试行)》,通过生活活动和游戏活动,提高教师准确观察识别和有效师幼互动能力,推进托幼科学衔接。
深化科学保教,教养医结合保障幼儿健康。深入研究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重视对幼儿口腔卫生、用眼卫生、疾病预防等健康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培养,加强对幼儿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提高对幼儿身心健康问题的科学判断与干预能力。增加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设施设备,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响应预案,按公共卫生防疫管理常态化要求,为每一位幼儿的安全提供环境保障。幼儿园确保每日2小时户外活动的效果与质量,提升幼儿身体素质与健康素养。提升幼儿健康日常监测的全面性、科学性、准确性和基于大数据的幼儿身心健康监测水平。
转变教科研理念,促进学前教育教科研一体化。各部门协同合作,传承上海优秀教科研文化,转变教科研理念,创新教科研方式,形成教养医、教科研一体的学习共同体。幼儿园立足园本教研,自下而上提出儿童保教研究的真问题,深入开展幼儿园实践的科学研究和指导,充分关注医学、心理学、脑科学等基础科学研究前沿成果对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影响,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养医结合实践研究水平,提高教科研实证实效。
实施多元评价,支持园所和教师自主发展。贯彻落实《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稿)》《上海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和《上海市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价指导意见》,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和办园质量监测,形成动态多元的质量监测与分析反馈机制。强调对幼儿园活动和教育过程的质量评估与监测,完善质量监测的实施路径与方法,支持幼儿园内部的监测自评,促进幼儿园反思、发现管理和保教工作中的问题,调整、改进幼儿园园长的管理行为和教师的保教行为方式等,实现幼儿园、教师自主发展的质量监测,让评价真正成为营造幼儿园自主发展教育文化的催化剂。
(四)强化多方合作交流,健全多元包容的协同共育体系
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关注儿童发展的连续性和整体性,培养有益于儿童终身发展的习惯与能力。落实《上海市幼儿园幼小衔接活动指导意见》,帮助幼儿在身心、生活、社会、学习等方面做好入学准备。深入开展幼儿园和小学联合教研,建立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形成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
进一步加强早期融合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地域特点、区域偏常幼儿分布和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学前特教点建设,加大普通幼儿园接受特殊幼儿支持力度,为各类学龄前有特殊需要幼儿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造更多机会,使有特殊需要的幼儿享有快乐童年。推进落实《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指南》。进一步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发展问题的早期发现与早期干预,提高教师对有特殊需要幼儿的发现观察和支持干预能力,对幼儿出现动作、语言、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发育迟缓的情况予以重视,通过运动、游戏等手段实施家庭、幼儿园、医院共同干预。
推动长三角地区及国际间的合作共享。积极探索区域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协同发展模式。通过委托管理、远程教研、影子园长等方式,推动长三角地区在管理、教科研、队伍建设等领域的深度协作。打造专业学术交流平台,推广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研究成果与经验。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框架下,逐步构建优质资源共享机制,不断优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推广实践各级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成果经验,持续提升保教质量。支持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类合作项目,促进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等的合作交流,展现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思想和特色。
优化家、园、社区合作共育机制。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合作共育机制的规范化、常态化和体系化。幼儿园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幼儿的家庭开展针对性支持,加强对祖辈和父母的教育引导。研发教养医结合的家长科学育儿课程,探索互联网+科学育儿精准指导服务体系,制作育儿指导电视节目,将科学育儿的理念、方法等课程内容通过新媒体推送给家长,切实提升面向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质量。
(五)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做强高素质幼教师资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将师德师风作为幼儿园教师准入、聘任、考核和评价的首要内容。落实园长对队伍建设和保教质量的主体责任,通过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师德失范处理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
依标配齐配足教职工。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齐配足各类人员。不断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严格规范教职工编制使用。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地位和待遇。完善保教结合的学前教育、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完善卫生保健教师编制核定和职称(职务)评定等机制。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完善向第三方购买保育服务、安保服务等机制,鼓励第三方为公办幼儿园非编制内保育人员缴纳年金,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并推行保育员工资行业指导价。鼓励民办幼儿园完善教师年金制度,实现同等待遇,引导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推进各类院校建设幼儿卫生健康或幼儿保健专业,构建学前教育教师、卫生保健教师的职前-职后融合培养体系,实现教养医融合培养。依托上海学前教育学院,探索创新中职-高职-本科-硕士-博士全链条的相衔接的贯通培养体系。优化学前教育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加强本土学前教育思想理论和实践研究,构建长三角一体化的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平台,提高学前教育人才专业化水平。完善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卫生保健教师研训体系,建立保育师、育婴师技能大赛机制。组建保育师、育婴师工作室,提升保育员、营养员、安保人员的保育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尊严、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探索建立卓越人才培育机制。建立多层次选拔、定园定人培养、园校共育等机制,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质量。实施未来园长、教师储备与培养计划,全面提升幼儿园园长素养和综合管理能力。依托“双名工程”(名师、名校长),着力培养一批享有较高声誉的学前教育教科研专家、名园长、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
(六)加速推动数字化转型,推进新技术赋能
构建幼儿园智慧教育环境。落实《上海市幼儿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试行)》,围绕“一网一平台、三通多应用”学前教育信息化整体格局,建立信息化管理部门、教育研究部门与医疗部门等多方合作机制,构建上海学前教育信息化公共平台和智能化服务体系。按国家要求推进智能安防系统建设,构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模式支持下的幼儿园智慧教育环境,为各级各类幼儿园和家长提供服务。从网络条件、硬件设施和配套软件三方面提升幼儿园信息化环境,实现无线网络园所全覆盖,建设5G教育专网试点,通过5G认证确保所属5G终端可随时随地安全高效访问园所资源。
加强信息技术场景的常态化应用。积极开展学前数字化转型场景应用创新研究与实践,推进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管理“园园通”场景建设,在典型示范性场景上形成突破,驱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实现幼儿入园招生全程网办,为幼儿家长提供便捷服务。应用智能化晨检设施实现幼儿晨检数据的自动采集与上传,保证数据的互联互通,提升园所疾病防控的能力。完善智能备课助手为教师日常保教提质增效。汇集各类托育服务资源信息,支持家长随时查找托育服务场所。应用新技术无感化、常态化监测幼儿在园户外活动、来离园和各类活动中的健康指标。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养医相结合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精准广泛推送至幼儿家庭。
提高幼儿园安全风险防范水准。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DB31/T329.6-2019)上海市地方标准,压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加强幼儿安全教育,推进幼儿园安全体验场所建设,研发幼儿安全教育游戏。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覆盖所有幼儿集体活动区域。加强学前教育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幼儿园网络和信息安全意识,建立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学前教育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
(七)加快地方立法进程,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推进研究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定位,出台《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暂定名),通过创新性地方立法,实现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领域结合、托育服务资源整合、跨部门管理机制联合、科学育儿指导教养医融合。通过地方立法明确管理机制、部门职责、基础建设、财政投入、人员配备等影响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解决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科学育儿指导精准全覆盖三大关键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确保幼儿园党组织全覆盖。加大政府对托育服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立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办园办托,完善托幼园舍建设、资金投入、安全防护、保教人员聘任和待遇等各项工作。
(二)经费保障
优化政府与举办者共同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落实上海市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建立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公办幼儿园托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综合奖补支持政策。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导
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状况和质量纳入对区政府依法履职的评价工作,进一步推动各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并接受国家验收。区教育督导部门对辖区内幼儿园开展发展性督导评估,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
(四)加大宣传
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的传播,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健全家园沟通渠道,引导社会和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保教结合的特点、尊重学龄前儿童的个体差异,营造幼儿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幼儿园和家庭有效互动、科学养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
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
一、“幼儿发展优先”行动研究项目
(一)建设目标
遵循整体架构、市区协同、研行并举、展示助推等实施原则,在“十四五”期间,使“幼儿发展优先”理念深入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和全体幼儿教师,“幼儿发展优先”保教体系、评价体系和实践策略初步形成,“幼儿发展优先”协商式育儿新模式和多方共育体系基本形成,“幼儿发展优先”模范园和教师脱颖而出,“幼儿发展优先”上海经验得以积累和传播。
(二)建设内容
建设“幼儿发展优先”保教体系。坚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理念,柔活一日生活四类活动时间与边界,支持幼儿主动学习,注重幼儿社会性发展。整体性实施园内外实践体验活动,丰富幼儿成长经历。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魂育人功能,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开发和利用户外场地,提供适宜幼儿运动的器械与材料,支持幼儿主动探索与觉知身体运动,增强幼儿体质。
探索“幼儿发展优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园所质量监控机制,引导园所自我监测与反思,开展针对性改进。实施基于“幼儿发展优先”理念的过程性评价,探索幼儿发展增值性评价,促进学前保教质量不断提升。
构建“幼儿发展优先”实践策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开展含户外活动、主动学习、质量监控、空间装备、教研制度、信息化赋能等专题内容的系列行动研究,积累一批典型案例和实践经验,提炼“幼儿发展优先”实践策略。
孵化引领性的幼儿园、教师及共享课程。支持园所开展“幼儿发展优先”行动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一定数量的“幼儿发展优先”模范园和模范教师,共建共享数十场优秀教研活动资源或培训课程,形成“幼儿发展优先的推进机制”等研究经验,持续扩大上海学前教育的专业影响力。
形成“幼儿发展优先”行动指南。总结园所实践探索经验,凝练课题研究成果,完善“幼儿发展优先”实践策略,研制形成《上海市幼儿发展优先行动指南》,深化上海学前教育课程改革。
打造“幼儿发展优先”教育生态。通过各类媒体对“幼儿发展优先”的活动动态、典型经验、项目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帮助家长获得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不断提升家庭教育的胜任力,营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幼儿发展优先”的氛围。
二、“园园通”数字化场景建设项目
(一)建设目标
聚焦学前教育在管理服务、保育教育、家园社区等领域的实际需求,以上海市学前教育“园园通”信息平台为基础,建设学前教育典型示范性场景的数字化转型,推动制度、技术、数据赋能学前教育发展,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和服务更加优质。
(二)建设内容
“幼儿入园招生全程网办”场景建设。提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的智能链接,通过统一登记报名、信息网上填写核验、一次填写数据共享、实有人口及电子证照比对、数据统一管理分析,支持入园招生工作的全程帮办、全程网办,实现“预测→登记→报名→录取→统计”全流程即时监测,支持入园压力预警、电子证照资料核验、入园招生咨询智能人工客服,为招生政策研制提供依据,推动从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的转型。
“来离园智能管理”场景建设。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采集幼儿来离园数据,推进本市幼儿园100%应用智能考勤、智能晨检,实现市、区、园所数据的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治理,及时掌握全市在园幼儿出勤动态、病事假情况、传染病筛查动态及早离园原因分布,实现传染病防控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预警,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测水平,为幼儿健康成长护航。
“智能保教助手”场景建设。依托“幼儿园保教活动实施支持系统”学前教育资源库、在线协同备课、在线研训等核心功能模块、“备课工具”等云应用,提供覆盖生活活动、运动活动、游戏活动、学习活动的优质资源,支持教师运用备课模板、游戏模板设计教案、制作交互课件,调用模块化资源调取、创作、重组及生成教学活动资源。支持教师开展小组在线协同备课、活动实施、现场互动以及幼儿学习过程数据采集,为教师日常保教提质、减负、增效。
“幼儿健康常态监测”场景建设。依托“园园通”系统,对接市大数据中心,动态汇集、安全共享本市在园幼儿体检、体质体能、生长发育评价等健康数据。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进行深度数据挖掘,实时监测全市幼儿双超率(身高和体重)、视力不良率、龋齿发生率等身心健康发展的重点指标,动态掌握幼儿生长发育、体质体能、情绪行为等健康状况,支持家庭科学育儿、园所科学保教、行政科学决策、社会科学服务,共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幼儿在园户外活动监测”场景建设。探索借助监测分析系统,掌握幼儿室内及室外活动时间,观察幼儿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达成情况。运用智能鞋环、徽章、臂环等穿戴式多功能设备及其监测分析系统,进行幼儿智能化运动轨迹监控,结合儿童视力、肥胖等数据的个性量化分析,了解幼儿户外运动状况及其体质体能健康状况,支持幼儿更科学地开展运动。
“托育服务随心查”场景建设。依托“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对接“园园通”系统、公安系统、市大数据中心系统等,在“育之有道”等平台汇集全市所有的幼儿园托班、托儿所、托育机构的基本信息,使家长能便捷地查询到身边的托育资源,为有意愿举办托育机构的个人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市场动态。监管后台对托育机构运行情况动态更新、实时推送,实现技术支撑下的资源布局预判、机构网上申办、日常运行监管和预警信息发布。
“科学育儿指导精准服务”场景建设。强化跨部门整合服务及大数据管理的机制建设,依托“园园通”与市大数据中心,充实随申办中的“出生一件事”服务,发现并告知有指导服务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拓展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的覆盖面。建立推进科学育儿指导“五进”服务,整合教育、医学、心理等资源,通过“市区智能交互系统”试点应用,打造“育之有道”APP一站享用的智能化的互动直播专家讲堂、“15分钟生活圈”服务搜索及地图导航系统等,提高教养医融合提高指导的精准性和便利感,提升用户获得感,激活并确保已注册使用家庭留驻和常态化应用。伴随上海教育数字化环境的建设与应用,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等技术与智能机器人、智能玩教具等产品,试点建设“数字化科学育儿指导基地”。
三、社区托育点建设项目
(一)建设目标
依托街镇、村居资源,单独或综合设置社区托育点,为社区内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半日托、计时托等集中看护服务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依托社区的专业团队或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资源,为有需求的适龄幼儿家庭提供上门一对一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构建“机构托育、社区托育、家庭带养”三位一体的托育服务结构,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设内容
建立社区托育点设置标准。社区托育点的布点应科学、合理,按能满足本街镇1-2岁以下常住幼儿人数的20%进行托额配置。托育点的建设既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设置。
对托育点的场地面积、卫生保健、公安消防、室内装修、设施设备、玩教具、图书和游戏材料、人员配备等提出标准和要求。
建设社区托育点从业人员队伍。建立幼儿园、托育机构保教人员资源从业人员机制,明确任务、职责,定期赴社区开展集中照护、上门支持等多种类型的托育服务。建立社区托育从业人员资源库,鼓励社区组建由经过培训的全职家长、各类型机构保育人员、卫生健康和妇联等部门的专业人士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为有需求的幼儿家庭提供上门的托育服务和科学育儿指导。
健全社区托育服务的工作机制。社区托育服务工作应按照“政府主导、街镇社区牵头执行、分工分级协同管理”的原则开展,建立由教育、妇联、卫生健康、消防、公安、财政等部门共同合作、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区政府负责托育点的建设改造,街镇负责托育点的日常运营,包括购买责任险、人员工资、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等。
建成一批先行先试的社区托育点。推进社区托育点建设试点工作。到2025年,在全市各区有条件、有需求的街镇和村居建成一批普惠安全、服务大众的社区托育点。
原文连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22年1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