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办学理念,大家都很清楚,它的首要功能是提炼和传递学校的办学思想,使师生、干群、家校等受众能了解、认同和内化学校的价值追求,进而在这样的理念感召和规约下同心同德、共创未来。
除此以外,办学理念还有“第二功能”吗?如果有,应该是什么?
先来说一种现象。我们看到太多的学校理念,遣词造句都是最为通俗明了甚至“老套”的大白话,让人一看就看懂,甚至一看就记住。如果将上述办学理念的“首要功能”视为唯一功能的话,这样的理念表达无疑是成功的。然而,直白以外,看懂以外,这样的理念似乎再也找不到其它“附加值”了。
难道通俗不好吗?
我们在生活中能看到一种“大俗”表达,比如品牌名称淘宝、搜狗、拼多多、花呗、饿了吗、去哪儿、驴妈妈、瓜子二手车、滴滴、拉勾网、菜鸟裹裹、叮咚买菜等,还有广告语如收礼只收×××、洗洗更健康、谁用谁知道、怕上火喝×××、慢醉快醒、喝了×××吃饭就是香、江浙沪包邮等,可谓俗而又俗、俗到家了。但这种俗遵循的是“营销逻辑”,它的目的是过滤掉所有“弯弯绕”而直抵人心,让消费者即使“躺平”,即使“不动脑子”,我也能把钱赚到。
我们还能看到一种“大俗”模式,以语言大师毛泽东为典范,就是把深奥的道理用最通俗生动的口语表达出来,比如那句家喻户晓的“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但这种俗遵循的是“唤醒逻辑”,它的目的是团结所有可以团结的力量,使哪怕最底层的白丁都能懂得你、相信你、追随你。
问题是,这样的“俗”逻辑适用于办学理念表达吗?
不错,办学理念的首要功能自然是清晰准确地传达办学思想,但是,毫无修饰“包装”、一眼就看到底、没有回味余地的表达,即便通俗了,即便准确了,即便清晰了,它会不会因缺乏识别力、想象力、感染力、震撼力而影响其效应呢?作为传播文化、创造文化的专业场域,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不是还应具有展示学校独特而卓越的文化形象、提升校内外受众文化品位的使命呢?
毫无疑问,办学理念必须遵循“文化逻辑”,必须具备认知之外的“第二功能”——审美!它要求理念表达不能唯求通俗易懂,还应追求语言文采与魅力,要在“俗”与“美”之间寻找平衡,寻找交点。
所谓办学理念的“美”,既指语言内容的美,也指语言形式的美,因为美妙的语言才更能打动人,才更容易让人产生强烈的情感体验和心理向往,由此才更能彰显学校理念的效用。例如,温州某职业学校原先的校训是“团结、奋发、求实、创新”,后来我从温州城市精神的思想起源——宋代温州籍哲学家叶适“事功之学”的内涵出发,结合该校职教实态,并依据学校整体文化品位提升的目标,将校训重新确定为“道义光明,事功精进”。试问,这两个校训哪个更有校本性、更引人关注、更能产生心灵震撼、更耐人寻味?
当然,有时也会有人反映“不懂”,问题是你是认真思考后的不懂,还是“躺平”状态下的不懂?办学理念应该起到提升人们认识能力和文化品位的作用,而不是迁就甚至放任一些人不学、不思的惰性。所以我常把理念策划的理想状态称作欣赏“第二眼美女”——初识可能如雾里看花未必一目了然,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品越有味,越琢磨越有意蕴。有了解我的人评价我喜欢用排比、对仗、比喻、借代等修辞方法做理念表述,那是因为我既努力追求理念的内涵美,也致力于语言表达的形式美,期望用美的语言让学校的理念能更有效传播、更彰显文化魅力。
但是,追求美,追求文化品位,必须力避三个极端,而这三者正是我们时常能看到的现象:
一是生编硬造各种词汇,或是堆砌辞藻,以致诘屈聱牙、拒人千里,连阅读认知都十分费劲,更别说认同共鸣了;
二是一味使用文言甚至掉书袋,追求每词每句都有典故、出处,仿佛不如此就显得“没文化”;
三是玩一些流行的、小清新式的文字游戏,比如用“向着明亮那方”做办学愿景,用“与人同辉”做培养目标,用“向阳而生”做校训等,最终导致语焉不详,看似精美却无益于精准认知。
我们必须知道,很多时候大俗不一定必然走向大雅,钻牛角尖的“美”也非我们所期望的真正的美。所以,在体现办学理念首要功能的基础上准确理解、深刻追求办学理念的“第二功能”,努力遵循和彰显理念的“文化逻辑” “审美逻辑”,既是办学者、理念策划者的必答题,也是一道需要穷其智慧认真思考的难题。